武汉跨区域涉税事项操作指南:武汉常见跨区域涉税办理流程来了!看跨区域涉税事项如何操作
作者:一丝浅笑润初颜 | 发布时间:2023-08-03 05:38 | 阅读量:0跨区域涉税事项是指一个企业需要到外县(市、区)经营业务,对维持税收属地入库原则、防止漏征漏管和重复征收具有重要作用。今天就以湖北省武汉市新电子税务局的问答为例,看看跨区域涉税事项应该如何操作!





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纳税人跨区域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申请办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纳税人首先需登录本省电子税务局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
完成上一步之后,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进行外省报验户登记。
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点击查询,选择对应的跨区域涉税事项管理编码。进入报验页面,填写相关内容,提交后等待后台同步信息。
跨省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纳税人,需要在电子税务局注册并绑定跨区域用户办理涉税事项。
后台同步后,即可注册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预缴操作。
通过电子税务局登录入口, 选择“自然人业务”,点击“用户注册”, 注册时需要用开具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时录入的经办人手机号码或者联系人手机号码注册。楚税通人脸识别认证通过即代表注册成功。注册成功后,选择“企业业务”,“特定主体登录”,“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户”。
登录后,查看页面右上角纳税人信息是否正确, 通过“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中跨区域涉税事项模块办理相关业务,通过“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中增值税预缴申报等模块办理申报缴税业务。
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按规定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的,需填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
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预缴申报。
填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等数据,先申报主税后申报附加税,按规定上传附列资料,再保存提交即可。
纳税人跨区域经营活动结束后,结清经营地税务机关的应纳税款以及其他涉税事项,进行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
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跨区域涉税事项信息反馈,如图所示。
进入页面,按要求如实填写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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