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公司注册地
作者:小向 | 发布时间:2022-04-14 04:25 | 阅读量:0法律分析:到工商局领取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监理情况、法人代表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注册登记费,按注册资金的万分之八收取(年8月后,此项费用免收)。填好后,连同核名通知、公司章程、房租合同、房产证复印件、验资报告一起交给工商局。大概3-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五)有公司住所。
武汉公司注册地:在武汉注册公司以湖北开头和以武汉开头有什么区别?
武汉注册公司以湖北开头和以武汉开头的区别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注册登记机关不同。以湖北开头名称的登记机关为湖北省工商登记管理机关;以武汉开头的名称的登记机关为武汉市工商登记管理机关。
《湖北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核准冠用湖北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名称。
市、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核准冠以本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企业名称。
二、公司要求不同。以湖北开头的公司要求条件高;以武汉开头的公司要求条件相对较低。
《湖北省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企业名称中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
(一)字号著名的;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
(三)外商投资企业;
(四)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可以冠用省行政区划的名称或者地名的其他企业。
三、可选字号范围不同。以湖北开头的公司字号在全省范围内查重;以武汉开头的公司字号在全市范围内查重。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企业名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准:
(一)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的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
(二)与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或者登记注册符合本办法第十八条的企业名称字号相同,有投资关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