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消息!刚刚 湖北省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有关事项进行了新明确!
作者:未加一 | 发布时间:2023-05-27 04:18 | 阅读量:0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网站消息,为规范增值税专用发票更高开票限额事项的办理,日前,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更高开票限额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号) (以下简称 《公告》),《公告》 对湖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更高开票限额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下面就跟企呱呱看看具体内容。
【专业团队解答 价格透明 办理高效:15072336500】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更高开票限额需要实地查验的情形除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外,纳税人申请增值税专用发票更高开票限额- -百万元及以上的,主管税务机关需事前进行实地查验,并填写《湖北省增值税专用发票更高开票限额实地查验表》(见附件) 。 实地查验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地址;
(二)纳税人的经营范围;
(三)纳税人单笔销售业务情况和连续12个月(含开业未满12个月情形, 下同)累计销售收入情况。
二、纳税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批准其使用更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 M级的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
(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三)单笔业务销售额在十万元以上(含本数,下同)或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在一千万元以上。
三、纳税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批准其使用更高开票限额为一千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B级的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纳税信用级别为M级的建筑企业,纳税信用级别为M级的取得商
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三)单笔业务销售额在-万以上或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在一-亿元以上。
四、纳税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批准其使用更高开票限额为一亿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
(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E)单笔业务销售额在-万元以上或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在十亿元以上。
五、纳税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批准其使用更高开票限额为十亿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的纳税人;
(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三)单笔业务销售额在一亿元以上或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在一百亿元以上。
六、纳税人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超卓款或第三条超卓款规定的,且需要使用更高开票限额为-百万元或一千万元的, 应另行报送说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理由正当的,可以批准其分别使用更高开票限额为一百万元或一 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其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开票限额核定标准比照本公告执行。
八、本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 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更高开票限额有关事项的公告》(2019年第2号)同时废止。
以上内容就是企呱呱关于“重要消息!刚刚 湖北省又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更高开票限额有关事项进行了新明确!”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对大家心中的疑问有所解答。如有疑问,欢迎前来企呱呱详细咨询,或者拨打免费热线:400-886-2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