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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要谨记!虚开发票不得行!企业红线切莫触碰!

作者:未加一 | 发布时间:2023-07-07 11:27 | 阅读量:0

虚开发票指不如实开具发票的一种舞弊行为,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虚开发票是违规违法的获取利益,减低成本的不正当手段,下面就跟企呱呱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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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虚开发票行为?有何后果?

详细说明:

1、无中生有:没有真实交易发生,却开具发票,这是虚开。

2、虚开品名:实务中用便于报销的物品名称代替不符合报销要求的实物名称(例如:卖的是废纸纸箱,发票开的是钢材;购买化妆品开列劳保用品)。

3、虚假数量:卖了5个苹果,发票开的是2个苹果。

4、虚假价格:买的苹果5元钱一斤,发票开的是7元钱一斤。

5、虚假关系:东西卖给了甲,发票却开给了乙;甲卖东西给乙,发票却是丙开给乙。

6、进销项品名严重背离:买进废纸,开票黄金。

发票上的销货方、购货方、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金额必须与实际经营业务一致,有一处不一致,即为虚开。

虚开发票的后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

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就是说,税法处理完,还将面临刑法相关条例的处罚。

收到“虚开发票”要怎么办?

取得了“虚开的发票”,购买方不知对方虚开,这笔业务还能正常报销吗?

遇到这个问题不要慌,这时候我们应及时补开、换开发票。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可以正常报销。

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或者原始凭证遗失,由原签发单位出具证明或者由经办人写出情况说明,报单位或者主管部门领导审批后,可作为原始凭证报销。

如何防范收到虚开的发票?

(一)交易前对销售方做必要的了解,了解销售方经营范围、经营规模、是否具备一般纳税资格等方面,评估虚开风险,警惕虚开发票。

(二)尽量通过银行账户将货款划拨到销售方银行账户内,如果对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与发票上注明的信息不一致时,应暂缓付款,对该业务做进一步核实。

(三)收到发票时,仔细核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如果发现异常,应暂缓申报抵扣,并及时向税务机关查证核实。

(四)购进货物要注意取得和保存相关证据,一旦对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自身造成损失,可以依法向对方追偿。

二、发票被定性虚开

1、配合提供资料

受票企业的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在核实完检查人员的税务检查证及相关税收执法文书后,应根据检查人员的要求提供与涉案发票及相关业务有关的生产经营资料和财务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涉案发票原件、业务合同原件、会计记账凭证、付款凭证(如银行账单)、运输单据及出入库记录(如有)、涉案发票所属月度的增值税申报表、抵扣明细和会计入账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等。

提醒:对于需提取证据材料复制件的,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十九条的规定,应当由当事人或者原件保存单位(个人)在复制件上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及原件存放地点,并签章。

2、配合检查询问

受票企业的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等当事人、证人负有如实反映情况、回答询问(调查)、提供有关资料的义务。

根据《税务稽查案件办理程序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2号)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被查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税收征管法和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有关逃避、拒绝或者以其他方式阻挠税务检查的规定处理:

(一)提供虚假资料,不如实反映情况,或者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阻止税务机关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与案件有的情况和资料的;

(三)在检查期间转移、隐匿、销毁有关资料的;

(四)有不依法接受税务检查的其他情形的。

3、配合后续处理

在税务稽查后,如果确定纳税人涉及稽查补税或行政处罚的,税务稽查部门会出具《税务处理决定书》或《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税收执法文书。财务人员可持相关税收执法文书到办税服务厅进行现场缴纳,也可以通过登录网上电子申报企业端软件进行缴纳。

三、金税四期下税局都这样查企业!

1、“看”企业收入

企业如果少计销售收入,或隐匿部分销售收入,那金税三期或金税四期会都会通过以下数据比对分析

1、通过成本和费用来比对你的利润是否为负数;

2、比对你开具出去的发票,收到的货款数额以及卖出的商品;

3、通过大数据,查询与你交易的下游企业的相关账本数据,比对是否存在异常;

4、通过比对同行业收入,稽查是否存在异常。

2、“观”企业成本费用

企业存在以下行为要小心了

1、长期购进原材料或商品时暂估入库;

2、购进原材料或商品为了价格低一点而不索要发票;

3、计提了费用而迟迟没有费用发票;

4、差旅费、加油费、会议费等费用异常。

3、“查”企业库存

金税三期及金税四期,企业库存会进一步的透明化,企业进多少货,出多少货,还剩多少货,可能比你自己还清楚,如果库存账实不一致,企业务必引起重视,及时查找原因。

在此提醒企业一定要做好存货管理,统计好进销存,定期盘点库存,做好账实差异分析表,尽量避免库存账实不一致。

4、“监管”企业银行账户

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已经纳入到了企业信息联网核查系统,实施信息共享及核查通道。

税务局、银行等机构可以通过系统核实企业纳税信息及纳税人营业状态等情况。

企业如果存在以下异常情况的,要小心了--

1、企业当期新增应收账款大于收入80%、应收账款长期为负数;

2、当期新增应付账款大于收入80%;

3、预收账款减少但未记入收入、预收账款占销售收入20%以上;

4、当期新增其他应收款大于销售收入80%。

5、“算”企业应纳税额

1、增值税收入长期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2、税负率异常;

注意了,以下几种情形,企业非常可能被查。

(1)企业税负与本企业不同期间,与同行业其他公司对比,变动异常,过高或过低。

(2)税负率与企业的开票情况、取得支出发票情况差异过大。

(3)企业的进项变动率远大于销项税额变动率。

(4)在水、电等能耗变动不大的情形下,税负率差异过大。

3、企业大部分员工长期在个税起征点以下;

4、员工个税申报表中的工资与企业申报的工资不一致等等;

以上这些都会成为税局关注的重点。

税局通过比对数据,查到有异常的企业后,一般会向企业发出税务自查通知书要求企业先自查。

四、2023年起,千万别碰这10条红线!企业立刻对照自查!

税务局是怎么找到你的?对照自查,是不是触碰

红线一:虚开发票

其中,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1、没有真实交易;

2、有真实交易,但开具数量或金额不符;

3、进行了实际交易,但让他人代开发票。

红线二:对开、环开发票

对开、环开发票虽然属于闭环抵扣,未少缴税,也未给国家造成损失。

红线三:三流不一致

三流一致就是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相统一,有的会加上合同流,也就是四流一致。

红线四:通过公转私、私转私等隐匿收入

今年央行刚刚发布了大额现金管理试点,这无疑也是释放了一个信号,通过私户来隐匿收入实属自投罗网。

这3种情况会被重点监管:

1、任何账户的现金交易,超过5万。

2、公户转账,超过200万。

3、私户转账超20万(境外)或50万(境内)。

这6种情况企业要小心:

1、规模很小的企业,却常搞出上千万的流水!

2、资金转入转出有异常,比如分批转入集中转出,或者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3、经营范围或经营业务,跟资金流向没关联度。

4、公户短期频繁且大额的给个人转账,或公户短期经常收到与业务没啥关系的个人汇款。

5、频繁开销户,并在销户前有大量资金活动。

6、闲置很久的账户,突然启用,并且有大量的资金活动。

红线五:买发票、虚列工资等多列支出

买发票的相当于虚开发票,这种行为不仅进项税转出、税前调增,还要面临巨额罚款和滞纳金,甚至会受到刑事处罚。

红线六:个人所得税上动歪脑筋

2023年个税也是被稽查的重点,随着个税申报系统不断完善,冒用身份、编造虚假工资等都很容易被稽查。

红线七:疏忽小税种

很多公司对小税种不重视,认为其金额小,不会被监管,这样想就大错特错了,小税种也会引起大风险。

红线八:骗取出口退税

现大数据时代,多部门(税务、海关、银行等)信息已共享,再想通过以前方法骗取出口退税已经不现实。

红线九:库存账实不一致

发票开具实行全票面上传,简单说就是发票开具不只是发票抬头、金额,就连开具的商品名称、数量、单价都会被监管。也就是说,公司的进销存都是透明的。

红线十:长期零申报

零申报是指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没有发生应税行为。“长期”,通常情况下认定为半年。

1、何为零申报?

零申报是指企业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没有发生应税收入,此情况一般存在于未开展经营或者当期有收入未按规定如实申报。

2、何为长期?

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认定半年以上为长期,当然具体时限还是以各省、市税务机关认定的时间为准。

3、长期“零申报”后果

(1)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纳入重点监控范围,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纳税评估,在评估过程中发现其存在隐瞒收入、虚开发票等行为,要求其补缴当期税款与滞纳金,并可按规定对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移送稽查;

(2)纳税人为走逃户的,按规定纳入重大失信名单并对外公告,同时利用系统核查“受票方”,核查其是否存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恶意串通等情况,并按照规定进行查处,同时将走逃户纳税人直接评定为D级纳税人,承担D级纳税人后果;

(3)对长期零申报且持有发票的纳税人,发票降版降量。同时可以按规定要求纳税人定期前往税务机关对发票的使用进行核查;

(4)税务机关通过核查,可以按照相关规定采用成本费用公式核定纳税人收入。

除此之外,如果的你的企业属于高新企业等税收优惠认定企业,或者税负率异常等,也会受到税局的重点“关照”。

更后奉劝给位老板和会计,一定对照自查,莫碰红线否则一定会得不偿失,追悔莫及!

以上就是内容就是企呱呱关于“千万要谨记!虚开发票不得行!企业红线切莫触碰!”的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对大家心中的疑问有所解答。如有疑问,欢迎前来企呱呱详细咨询,或者拨打免费热线:400-886-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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