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申报缴纳?2022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操作指引
作者:一丝浅笑润初颜 | 发布时间:2022-12-20 04:22 | 阅读量:0企业经营过程中,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时,需缴纳一定数额的残疾人保障金。那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如何申报缴纳呢,相关的内容已在下文中一一作了整理,有兴趣的小伙伴赶紧来看看吧!
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完成申报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缴纳相关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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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残保金年缴纳额=(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2021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残人数)×2021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50%(或90%)。
用人单位应主动向税务部门申报,申报缴纳时间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已安残用人单位首先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网上申报,或到税务登记地所在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审核“跨省通办”窗口进行申报,审核通过后再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保金。
未安残的用人单位直接向税务登记地的税务部门申报缴纳残保金。
已安残的用人单位在10月31日前未主动进行残疾人就业情况申报的,按规定视为未安残,由税务部门直接核定征收残保金。

1.登录湖北省电子税务局,点击【办税中心】—【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
2.在“选择申报表”中勾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选择所属期,点击“添加”,即可申报。
3.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然后返回申报列表界面,选择“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