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注销公司】到底是一般注销还是简易注销?你更适合哪种?
作者:未加一 | 发布时间:2023-05-24 03:39 | 阅读量:0简易注销虽然比一般注销要简单很多,但是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够申请进行简易注销。下面就跟企呱呱一起来看看哪些企业可以办理简易注销?哪些情形不能办理简易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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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企业可以办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简称未开业)的;
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简称无债权债务)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办理一般注销或简易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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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种情形不能办
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
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存在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
有正在被立案调查或采取行政强制、司法协助、被予以行政处罚等情形的;
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理注销登记的;
曾被终止简易注销程序的;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注销登记前需经批准的;
不适用企业简易注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存在上述情形之一,不适用简易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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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需满45天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公告期45天。公告期内,公众、政府部门均可提出异议。
公告期满后30日内,企业向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申请。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登记机关当场受理并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简易注销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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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易注销前先清税
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前,应先向税务机关结清税款,缴销发票、税务登记证件和其他税务证件等涉税事项。
如果确实忘记了怎么办?发布简易注销公告后,企业发现仍有未结清税款等事项的,只要是在公告期满前,都允许到税务部门及时办结清税手续,税务部门不会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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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可撤销
企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期满次日起30日内,可以撤销简易注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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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不规范可补正
承诺书文字、形式填写不规范的,企业可以重新补正,再由工商部门受理简易注销申请。
但是,如果公示的承诺书中全体投资人签字(盖章)不齐全、存在错误或提交的承诺书与公示的承诺书不一致,工商部门不会受理简易注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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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会只有一次
企业只能申请一次简易注销,如果简易注销被拒,仍可以按一般注销流程办理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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