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征期延长!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又出新规!企业所得税预缴规则多加一条—
作者:未加一 | 发布时间:2023-07-10 10:58 | 阅读量:02023年7月份征期截止到17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又出新规!也就意味着企业所得税申报要有所调整,各位朋友们请务必调整完之后再进行申报,下面就跟企呱呱一起来看看吧!
税局明确:
7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7月17日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又出新规!
企业所得税预缴规则变了
2023年6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1号)。同时废除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1、企业7月份预缴申报第2季度(按季预缴)或6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以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对7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10月份预缴申报或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2、企业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能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企业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
对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选择享受优惠的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能够准确归集核算研发费用的,可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自主选择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总结如图:

3、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真实发生、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由企业依据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支出,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或前三季度)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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