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财政部、税务总局: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2023年小规模减免增值税政策)
作者:一丝浅笑润初颜 | 发布时间:2023-08-02 03:48 | 阅读量:0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8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接下来跟着企呱呱来了解具体的内容《2023年小规模减免增值税政策》。
小规模免税优惠政策延续到2027年底!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将延续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本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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